# NTUINST2026001 招標中 (剩 5 天)

蘋果Mac Studio 伺服器一臺

國立臺灣大學 公告日:115/06/26 截止日:115/07/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51,9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承先
聯絡電話 (02)33668658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貴重儀器中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
聯絡人 李承先
聯絡電話 (02)33668658
傳真號碼 (02)33668659
電子郵件信箱 chlee@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1,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3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領取圖說費繳納單 後,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再憑繳款收據回本系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2 16:00
開標時間 115/07/03 16: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理學院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貴儀中心行政室,當場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6年01月07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情簡易,以國立臺灣大學決標紀錄視同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領取圖說費繳納單後,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再憑繳款收據回本系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捷”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新台幣31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為國立臺灣大學)繳納。
其他 詳如比價須知。 使用單位:理學院貴重儀器中心;聯絡人:chlee@ntu.edu.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2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承先
聯絡電話
(02)33668658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貴重儀器中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
聯絡人
李承先
聯絡電話
(02)33668658
傳真號碼
(02)33668659
電子郵件信箱
chlee@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1,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3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領取圖說費繳納單 後,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再憑繳款收據回本系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2 16:00
開標時間
115/07/03 16: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理學院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貴儀中心行政室,當場開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6年01月07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情簡易,以國立臺灣大學決標紀錄視同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化學系積學館B棟172-3室領取圖說費繳納單後,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再憑繳款收據回本系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捷”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新台幣31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為國立臺灣大學)繳納。
其他
詳如比價須知。 使用單位:理學院貴重儀器中心;聯絡人:chlee@ntu.edu.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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