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電子郵件信箱
chienhy@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標封甲(資格文件):
1.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 前開基本資格登記證。
4. 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5. 廠商納稅證明。
6. 廠商信用證明。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投標廠商切結書。
9. 營造業承攬切結書。
10. 押標金重大異常關聯查證同意書。
11. 開標結果通知書。
(二) 標封乙(服務建議書):
服務建議書、附冊及簡報資料:1式10份(電子檔光碟片3份及USB 1份)。
(三) 標封丙(價格標):價格文件1式1份。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7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7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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