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10092401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第一期T8/T5照明更新為LED照明案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10/10/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738,624
原始預算
$ 30,738,62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士文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8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沈士文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8
傳真號碼 (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 swshen1124@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擴充金額1,900萬,期間為燈具改裝完成後並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內,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內容辦理,即依原合約單價及條件發函廠商,於廠商同意內容回覆後,即完成後續擴充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0/06
原公告日 110/09/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19 09:30
開標時間 110/10/19 10:15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評選委員審查通過版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業項目中有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照明相關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押標金單據。 9.押標金重大異常關聯查證同意書。 10.現場勘查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0.10.05更正投標須知及評選辦法。 -------------------------------------------------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0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士文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8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沈士文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8
傳真號碼
(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
swshen1124@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擴充金額1,900萬,期間為燈具改裝完成後並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內,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內容辦理,即依原合約單價及條件發函廠商,於廠商同意內容回覆後,即完成後續擴充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0/06
原公告日
110/09/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19 09:30
開標時間
110/10/19 10:15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評選委員審查通過版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業項目中有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照明相關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押標金單據。 9.押標金重大異常關聯查證同意書。 10.現場勘查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0.10.05更正投標須知及評選辦法。 -------------------------------------------------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0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9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