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wo@n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台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履約期限
第1階段:109/12/31前。第2階段110/2/10前。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單獨投標廠商以下均須符合,或由符合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基本資格登記證。
4.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投標廠商切結書。
9.營造業承攬切結書。(營造業應檢付)
10.押標金重大異常關聯查證同意書。
11.開標結果通知書。
12.不適用物調聲明書。
13.共同投標協議書(共同投標廠商應附)
14. PCCES檔案(請填入XML檔後並燒錄至光碟片後一併放入標封)
上述1至12項,如為共同投標者,各投標廠商均應檢付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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