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09031602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市定古蹟臺大法學院門口、水池、警衛室及圖書館修復再利用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09/08/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廖春生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0,095
原始預算
$ 1,490,09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慶仲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0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葉慶仲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0
傳真號碼 (02)33669835
電子郵件信箱 ericvyeh@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台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6 09:30
開標時間 109/06/16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計畫執行結束完成結案驗收止。詳勞務委任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4)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及公會會員證。(建築師應附) (2)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且執業科別不限,惟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之規定,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應注意執照有效期限不得逾期) (技師應附) (3)執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會員證。(執業所在地應為機關所在地) (技師應附) (4)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 (5)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應附) 3.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規定,檢附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資格審查表。(須填寫資料編號、頁碼及基本資料並用印)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投標廠商切結書1。(投標廠商應附) 10.投標廠商切結書2。(受聘執業技師應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慶仲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0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葉慶仲
聯絡電話
(02)33669831#20
傳真號碼
(02)33669835
電子郵件信箱
ericvyeh@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台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6 09:30
開標時間
109/06/16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計畫執行結束完成結案驗收止。詳勞務委任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4)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及公會會員證。(建築師應附) (2)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且執業科別不限,惟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之規定,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應注意執照有效期限不得逾期) (技師應附) (3)執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會員證。(執業所在地應為機關所在地) (技師應附) (4)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 (5)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應附) 3.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規定,檢附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資格審查表。(須填寫資料編號、頁碼及基本資料並用印)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投標廠商切結書1。(投標廠商應附) 10.投標廠商切結書2。(受聘執業技師應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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