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電子郵件信箱
ericvyeh@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臺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35,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開工,原則於109年12月31日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前開基本資格登記證。
4.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廠商信用之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押標金單據。
9.投標廠商切結書。
10.營造業承攬切結書。
11.押標金重大異常關聯查證同意書。
12.開標結果通知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契約明訂工作期程,工作事項如需修正,廠商應於機關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不得推託。
2.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之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1.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02-23630231轉2216)。
2.現場領標僅提供招標文件光碟,不另提供紙本資料。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無預付款。
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55日前,以書面答復。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4.中文總標價超過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1.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02-23630231轉2216)。
2.現場領標僅提供招標文件光碟,不另提供紙本資料。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無預付款。
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55日前,以書面答復。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4.中文總標價超過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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