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06072701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卓越聯合中心地上四層至地上八層辦公室天花及地坪裝修工程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06/08/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墨田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29,000
原始預算
$ 10,923,195
底價金額
$ 10,485,800
決標折數
82.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百豪
聯絡電話 (02)33662206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陳百豪
聯絡電話 (02)33662206
傳真號碼 (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 soilkidchen@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07
原公告日 106/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請至營繕組開立繳費單後至出納組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7 09:30
開標時間 106/08/17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46,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請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得標廠商應提出正本供機關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公司登記證。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營造業承攬切結書。 9.押標金單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33662217)。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工程預付款30%,得標廠商需依契約規定配合辦理請款。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8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6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4.中文總標價超過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 106/8/4更正公告 ★廠商基本資格修正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百豪
聯絡電話
(02)33662206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陳百豪
聯絡電話
(02)33662206
傳真號碼
(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
soilkidchen@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07
原公告日
106/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請至營繕組開立繳費單後至出納組繳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17 09:30
開標時間
106/08/17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46,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請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得標廠商應提出正本供機關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公司登記證。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營造業承攬切結書。 9.押標金單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33662217)。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工程預付款30%,得標廠商需依契約規定配合辦理請款。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8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6年8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4.中文總標價超過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 106/8/4更正公告 ★廠商基本資格修正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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