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電子郵件信箱
yichingchen@ntu.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一)技術顧問機構或景觀設計業:財團法人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之技術顧問機構,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土木、大地或園藝景觀工程相關技術性服務者。
(二)工程顧問業: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顧問業,領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土木、大地或園藝景觀工程相關技術性服務者。
(三)建築師事務所:凡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證明。
二、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技術顧問機構或景觀設計業
1、財團法人方式組設之廠商
(1)營業登記證: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土木、大地或園藝景觀工程相關技術性服務者。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其技師科別為水利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園藝科。
2、其他公司組織之廠商
(1)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土木、大地或園藝景觀工程工程相關技術性服務者。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其技師科別為水利工程科、土木工程科或園藝科。
(二)工程顧問業
1、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包括水利、土木、大地或園藝景觀工程相關技術性服務者。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8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8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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