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06060701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望樂樓1、2樓空間整修工程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06/06/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坤寶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2,000
原始預算
$ 1,557,304
底價金額
$ 1,456,800
決標折數
85.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瑞堯
聯絡電話 (02)33662209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葉瑞堯
聯絡電話 (02)33662209
傳真號碼 (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 allyrj@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1,7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16
原公告日 106/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臺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2 09:30
開標時間 106/06/22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7,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本契約明訂工作期程,工作事項如需修正,廠商應於機關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不得推託或提任何異議。 2.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 前開說明(一)登記證。 (四) 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 廠商納稅之證明。 (六)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七)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押標金單據。 (九) 投標廠商切結書。 (十) 營造業承攬切結書(營造業應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1.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23630231轉2216)。 2.現場領標僅提供招標文件光碟,不另提供紙本資料。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有預付款,請得標廠商配合辦理。 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6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6年6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4.中文總標價超過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 106年6月14日修正 修正部分文字錯誤。 --------------------------------------------------------------- 106年6月15日修正 開放投標資格,允許室內裝修業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瑞堯
聯絡電話
(02)33662209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
葉瑞堯
聯絡電話
(02)33662209
傳真號碼
(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
allyrj@ntu.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1,7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16
原公告日
106/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新臺幣200元後,至本組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2 09:30
開標時間
106/06/22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7,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本契約明訂工作期程,工作事項如需修正,廠商應於機關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不得推託或提任何異議。 2.本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 前開說明(一)登記證。 (四) 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五) 廠商納稅之證明。 (六)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七)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押標金單據。 (九) 投標廠商切結書。 (十) 營造業承攬切結書(營造業應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1.於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費200元整,憑繳款收據向營繕組領取文件(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02-23630231轉2216)。 2.現場領標僅提供招標文件光碟,不另提供紙本資料。 ★通訊領標:領標費請以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裝入信封內,信封正面應書明投標工程名稱及案號、領標人詳細地址及電話、收件人,以限時掛號逕寄「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通訊郵購須於截標日前五日寄達本校) ★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有預付款,請得標廠商配合辦理。 2.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6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營繕組請求釋疑,本校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民國106年6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4.中文總標價超過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 106年6月14日修正 修正部分文字錯誤。 --------------------------------------------------------------- 106年6月15日修正 開放投標資格,允許室內裝修業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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