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資訊工程學系
電子郵件信箱
chunwei@csie.n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資訊工程學系第二辦公室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資訊工程學系第二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資訊工程學系第二辦公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決標紀錄視同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標價清單。
【5】規格書、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產品型錄或相關技術文件,需與規格書所列之規格相符或較優。
【6】出席代表授權書: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交「出席代表授權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因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投標廠商送件、開標或議價進出本校各建築物內,請配合學校之規定,量體溫、登記姓名及聯絡方式,並請廠商依規定開標時間提早到達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第二辦公室,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1】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提供報價或企畫書,業已簽奉核准不受三家廠商限制,改採限制性招標。
【2】防疫期間請廠商優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標。
【3】若有特殊狀況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第二辦公室現場領標。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5】投標時請檢附產品型錄或相關技術文件供審查,需與規格書所列之規格相符或較優。
【6】依法設立或登記合格廠商,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7】使用單位:資訊工程系;聯絡人/電話:葉峻維先生 (02)3366-4888#26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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