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電子郵件信箱
m94670020@ntou.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本院得視其廠商履約結果,保留後續擴充1次至多2年之權利,後續擴充至多2年,由本院正式發函通知,依原契約單價及相同條件,以文換約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條件: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維護檢測業廠商,登記服務範圍需依「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相關規定。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7年10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0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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