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4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卓越研究大樓清潔維護(115年1/16至116年1/15)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14/09/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保潔管理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00,000
原始預算
$ 2,141,425
底價金額
$ 2,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郝復華
聯絡電話 (02)33669803#222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敬賢樓五樓522室採購組)
聯絡人 郝復華
聯絡電話 (02)33669803#222
傳真號碼 (02)23629913
電子郵件信箱 fhhao@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本採購標的所含之項目,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5,000,000 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敬賢樓】五樓524室-開標室(B),請參閱招標文件:台大地圖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敬賢樓】五樓522室-採購組,請參閱招標文件:台大地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01月16日至116年01月15日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履約共12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3】廠商聲明書: 請使用招標文件之「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 【4】標價清單: 請使用招標文件之「標價清單」,依招標文件之「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及相關文件填寫,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 【5】企劃書一式8份: 請詳閱「評選須知」及「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相關說明製作。 【6】切結書(廠商之法律責任): 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列印招標文件之「切結書」,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併入投標文件投標,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廠商之投標封內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服務→廠商相關→列印領標憑據,依其說明列印憑據。 【8】出席代表授權書: 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開標或議價,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附授權書,若由被授權人員參加,於簽署相關文件時,應提交「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使用招標文件之「出席代表授權書」,依式填寫及用印。 ●注意事項: 【1】本案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採限制性招標,公開徵求廠商企劃書,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會議,請詳閱本案評選須知。 【2】請廠商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標,暫不開放現場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惟廠商未到場,經本校以言詞/書面通知限期辦理,廠商仍未說明或到場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上開權利。 【4】使用單位:研發處 :聯絡人/電話:陳 先生 (02)3366-88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郝復華
聯絡電話
(02)33669803#222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敬賢樓五樓522室採購組)
聯絡人
郝復華
聯絡電話
(02)33669803#222
傳真號碼
(02)23629913
電子郵件信箱
fhhao@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本採購標的所含之項目,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5,000,000 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敬賢樓】五樓524室-開標室(B),請參閱招標文件:台大地圖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敬賢樓】五樓522室-採購組,請參閱招標文件:台大地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01月16日至116年01月15日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履約共12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3】廠商聲明書: 請使用招標文件之「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 【4】標價清單: 請使用招標文件之「標價清單」,依招標文件之「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及相關文件填寫,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 【5】企劃書一式8份: 請詳閱「評選須知」及「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相關說明製作。 【6】切結書(廠商之法律責任): 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列印招標文件之「切結書」,並由公司負責人親自簽名或蓋負責人章。併入投標文件投標,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廠商之投標封內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服務→廠商相關→列印領標憑據,依其說明列印憑據。 【8】出席代表授權書: 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開標或議價,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附授權書,若由被授權人員參加,於簽署相關文件時,應提交「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使用招標文件之「出席代表授權書」,依式填寫及用印。 ●注意事項: 【1】本案依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採限制性招標,公開徵求廠商企劃書,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會議,請詳閱本案評選須知。 【2】請廠商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標,暫不開放現場領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惟廠商未到場,經本校以言詞/書面通知限期辦理,廠商仍未說明或到場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上開權利。 【4】使用單位:研發處 :聯絡人/電話:陳 先生 (02)3366-883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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