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535 已決標公告

多功能球場LED顯示器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14/07/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易詮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20,000
原始預算
$ 3,720,000
底價金額
$ 3,7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33669802#203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33669802#203
傳真號碼 (02)23629913
電子郵件信箱 charleneliu@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8 15: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敬賢樓5樓開標室B-52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6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敬賢樓5樓522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50日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檢附1.押標金(補充投標須知或契約書或規格書或工作規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3.廠商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標價清單。6.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7.廠商切結書。8.電子領標憑證。9.企劃書8份。以上文件如未檢附於標封內者,視為不合格。 二、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局匯票或依採購法規定之其他方式為之 (填寫抬頭:國立臺灣大學);以現金繳納者,應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交手續,得將繳交憑證(通知聯)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收據聯由廠商留存)。◎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7條,不接受個人票或公司票。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使用單位: 體育室 ;聯絡人/電話:許乃木 先生(02)3366-5959 #252
颱風天 等各類天災 本案如因辦公地點位於依規定發布『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之地區』,本採購案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已由系統標示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此外,本案『開標時間』順延之訊息,將由『本校另行洽詢各投標廠商約定及確定開標時間』後始予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33669802#203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33669802#203
傳真號碼
(02)23629913
電子郵件信箱
charleneliu@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8 15: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敬賢樓5樓開標室B-52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6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敬賢樓5樓522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50日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檢附1.押標金(補充投標須知或契約書或規格書或工作規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3.廠商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標價清單。6.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7.廠商切結書。8.電子領標憑證。9.企劃書8份。以上文件如未檢附於標封內者,視為不合格。 二、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局匯票或依採購法規定之其他方式為之 (填寫抬頭:國立臺灣大學);以現金繳納者,應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交手續,得將繳交憑證(通知聯)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收據聯由廠商留存)。◎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7條,不接受個人票或公司票。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使用單位: 體育室 ;聯絡人/電話:許乃木 先生(02)3366-5959 #252
颱風天
等各類天災 本案如因辦公地點位於依規定發布『天然災害停止辦公之地區』,本採購案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時間』,已由系統標示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此外,本案『開標時間』順延之訊息,將由『本校另行洽詢各投標廠商約定及確定開標時間』後始予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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