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incentchao@n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紙本)每份新台幣100元整,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繳納;如以郵遞索取方式,請附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電子領標文件費免費,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截止投標日機關因故停止上班,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一號3F總務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一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投標標價清單。
5.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一辦理及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縮短等標期。
(二)現場領標:請於辦公時間洽本院總務組購運股無記名繳費後領取(地址:臺北市中正區100仁愛路一段一號3樓)。
(三)郵遞索取:在領標期限內將欲領取之購案名稱、回郵大信封(請書明回郵地址及收件人姓名並貼足郵資)及郵政滙票以掛號、快遞等方式逕寄:臺北市中正區100仁愛路一段一號3樓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總務組購運股。(廠商應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及投標時間,若因寄送逾截止投標時間,本院概不負責。)
比議價時間
俟本院審核資格及規格符合需求後,另行通知比議價時間。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以低於底價之最低標為得標原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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