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行政大樓105室-開標室(B)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標價清單。
5.企劃書8份。
6.其他說明或證明文件(請詳閱財物規格書/勞務工作規範、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7.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者,請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如未檢附於標封內者,請於開標當日補行提出。
附加說明
※特殊傳染性肺炎因疫情嚴重,投標廠商送件、開標或議價進出本校,請配合學校之規定,量體溫、登記姓名及聯絡方式,並將議價通知或公告文件隨身攜帶,以利校門入口詢問進校之原因(若有狀況請電話聯繫採購組承辦人),並請廠商提早進入台灣大學校總區行政大樓,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1.防疫期間請廠商利用電子領標方式領標。
2.防疫期間暫不開放現場領標,若有特殊狀況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行政大樓1樓112室)繳納圖說費後,再憑繳款收據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4.使用單位:電資學院 網媒所;聯絡人/電話:楊凱堤 小姐 (02)3366-489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