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652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宿舍冷氣機購置、更新、維護開口契約案

國立臺灣大學 決標日:110/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精陞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597,000,000
原始預算
$ 2,750,000
底價金額
$ 22,750,000,000
決標折數
77.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佩仙
聯絡電話 (02)33662191#221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聯絡人 王佩仙
聯絡電話 (02)33662191#221
傳真號碼 (02)23629913
電子郵件信箱 peiwang@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0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為國立臺灣大學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0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第一行政大樓105開標室B)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7,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標價清單。5.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6.檢附具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加入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於標封內者,請於開標當日補行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行政大樓1樓112室)繳納圖說費後,再憑繳款收據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2.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局匯票或依採購法規定之其他方式為之 (填寫抬頭:國立臺灣大學);以現金繳納者,應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交手續,得將繳交憑證(通知聯)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收據聯由廠商留存)。◎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7條,不接受個人票或公司票。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4.特殊傳染性肺炎因疫情嚴重,投標廠商送件、開標或議價進出本校,請配合學校之規定,量體溫、登記姓名及聯絡方式,並將議價通知或公告文件隨身攜帶,以利校門入口詢問進校之原因(若有狀況請電話聯繫採購組承辦人),並請廠商提早進入台灣大學校總區行政大樓,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5.使用單位:總務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聯絡人/電話:林欣達先生 (02)3366-46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代碼 3.9.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佩仙
聯絡電話
(02)33662191#221
機關代碼
3.9.20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聯絡人
王佩仙
聯絡電話
(02)33662191#221
傳真號碼
(02)23629913
電子郵件信箱
peiwang@nt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0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為國立臺灣大學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0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第一行政大樓105開標室B)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7,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標價清單。5.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6.檢附具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加入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於標封內者,請於開標當日補行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行政大樓1樓112室)繳納圖說費後,再憑繳款收據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2.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郵局匯票或依採購法規定之其他方式為之 (填寫抬頭:國立臺灣大學);以現金繳納者,應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交手續,得將繳交憑證(通知聯)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收據聯由廠商留存)。◎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7條,不接受個人票或公司票。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4.特殊傳染性肺炎因疫情嚴重,投標廠商送件、開標或議價進出本校,請配合學校之規定,量體溫、登記姓名及聯絡方式,並將議價通知或公告文件隨身攜帶,以利校門入口詢問進校之原因(若有狀況請電話聯繫採購組承辦人),並請廠商提早進入台灣大學校總區行政大樓,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5.使用單位:總務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聯絡人/電話:林欣達先生 (02)3366-46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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