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hsiehmk@n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本校第一行政大樓105開標室A)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3年內或達契約總金額上限,以先到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清除處理許可證。(投標廠商如有分包,請另檢附配合同意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標價清單。
5.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於辦公時間內)至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行政大樓1樓112室)繳納圖說費後,再憑繳款收據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請務必於來函封面註明購買之案號及案名)加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2.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3. 使用單位:環安衛中心;聯絡人/電話:邱舜稜 (02)3366-200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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