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依本案預算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的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為「國立臺灣大學」繳納。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補充投標須知或契約書或規格書或工作規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3.廠商納稅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標價清單。6.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如需要至現場勘查,未至現場勘查者,如發生報價及履約爭議致使日後履約困難,其責任自負。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案聯絡人安排相關事宜
2.使用單位:進修推廣部;聯絡人/電話:黎萬錩先生/(02)2362-0502#233。
3.投標廠商須提供完成履約之一切相關費用(如:週邊零料與配件、線材料費、穿線工事費、設備安裝及調整測試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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