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kenji05332@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原有採購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96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採現金或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繳納後領取,郵購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貼足快遞郵資,並自行預估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履約期限
民國105年12月27日前完成交貨及安裝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標單及標價清單
5.押標金
6.其他: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如財物規格書項次二投標廠商資格之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