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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2巷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2巷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 本規劃設計監造案之工程驗收合格完成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直轄市、省、縣(市)建築師公會會員;無經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證書、執業證書、有效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直
轄市、省、縣(市)建築師公會會員;無經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證書、執業證書、有效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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