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fogeneral@n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開標地點
本處2樓會議室 (557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一段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親送本處總務組■2.郵寄至竹山郵局第21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凡政府登記合格且之原住⺠及非原住⺠身份之廠商。
2.原住⺠廠商須具政府機關核發之原住⺠機構、法⼈或團體證明書,證明書應在有效期限內。
3.原住⺠廠商證明文件影本(非原住⺠廠商則免):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額之採購,按「原住⺠族⼯作權保障法施⾏細則第 8 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原住⺠⾝分之⼾籍謄本。機構、法⼈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6個⽉)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4.廠商資格補充說明:原住⺠廠商及非原住⺠廠商均得投標【原住⺠個⼈應提供⼾籍謄本(所提如係影本,得標後本場得檢視正本);原住⺠機構、法⼈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為原住⺠,且原住⺠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之⼈數及其持股比率,各達百分之八⼗,經申請各該⽬的主管機關證明者(應檢附章程及持股比例資料)。但原住⺠合作社依本法第7條第3項認定之。前開⽬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證明,其有效期間為6個⽉。】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依⾏政院公共⼯程委員會109年4⽉29⽇⼯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如有本處以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通知陳述意⾒之廠商,⾄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期間,視為廠商不具備履約能⼒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檢舉受理單位: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