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fogeneral@n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開標地點
本處2樓會議室 (557南投縣竹山鎮前山路一段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親送本處總務組■2.郵寄至竹山郵局第21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經政府核准且具造林業或園藝服務業等營業項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於辦理比減價格時,比减(議)價時,投標廠商未在場以棄權論。如廠商無法攜帶印章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
113年11月12日更正投標須知與公告: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如有本處以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通知陳述意見之廠商,至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期間,視為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處之採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