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款,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200元。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東址院區北棟2樓總務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天內完成全部交貨裝機完成並開始試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投標未附者視同資格不合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四)須檢附擁有經原廠受訓並認證之專業維修工程師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五)須提供 FDA或CE認證及衛生署認證核發之查驗登記許可證相關文件。
備註:以上文件詳細內容規定,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三點。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貳佰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YL-A17002電腦斷層掃描儀1台招標案」,逕寄「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台大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購買標單時間:本院收發室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其他
一、本案投標文件可採電子領標,但尚不接受電子投標,以人工方式開標,廠商採用電子領標者,請投標時再繳交「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自備之投標封內,並請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親自或寄(送)達本院。
二、如有疑問請來院親洽或電洽承辦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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