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R130030 已決標公告

總院及癌醫中心分院資料釋出專用紙二年期單價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智光身心障礙福利促進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2,000
原始預算
$ 1,152,000
底價金額
$ 900,000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機關代碼 3.9.2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浩欣
聯絡電話 (02)23123456#262056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劉浩欣
聯絡電話 (02)23123456#262056
傳真號碼 (02)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121265@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本院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17,2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本院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自本院指定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者,應附具 相關證明文件及列印公開於「 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 」所營業之項目 未備齊此兩項證明文件者,視同一般廠商。 2.本案係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 69 條規定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 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 以前條以外方式辦理優先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非屬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者,其投標文件得載明得標後,預計分包予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項目及金額比例,並於得標後載明於契約中 。 3.本案係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 69 條規定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非 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參予投標。 故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與非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均 合於所定底價以內時 ,優先決予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其決標方式如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 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本院應優先決 予庇護工場,其次為機構或團體。 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 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本院應洽該機構、團體、庇護 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本院應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 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二家以 上標價相同者逕行減價,由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減價後,標價相同者, 抽籤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浩欣
聯絡電話
(02)23123456#262056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劉浩欣
聯絡電話
(02)23123456#262056
傳真號碼
(02)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121265@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本院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17,2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本院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自本院指定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者,應附具 相關證明文件及列印公開於「 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 」所營業之項目 未備齊此兩項證明文件者,視同一般廠商。 2.本案係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 69 條規定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 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 以前條以外方式辦理優先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非屬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者,其投標文件得載明得標後,預計分包予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項目及金額比例,並於得標後載明於契約中 。 3.本案係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 69 條規定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及非 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參予投標。 故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與非身心障礙福利 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均 合於所定底價以內時 ,優先決予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其決標方式如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 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本院應優先決 予庇護工場,其次為機構或團體。 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 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本院應洽該機構、團體、庇護 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本院應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 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二家以 上標價相同者逕行減價,由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減價後,標價相同者, 抽籤決定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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