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院如有需要且履約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並經本院評核達續約標準者,本案得與廠商後續擴充2次,每次12個月,後續擴充金額合計新台幣34,500,960元。擴充作業範圍、項目等,本院均得保留選擇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無法履約風險,有收取之必要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無法履約風險,有收取之必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列印領標電子憑據,並請將領標憑據與投標文件全部裝入標封內,郵寄或親送至本院收發室。
※至本院紙本領標者,請將領標收據與投標文件全部裝入標封內,郵寄或親送至本院收發室。
一、本案提供電子領標。
二、現場(人工)領標:至台大醫院收發室購買,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300整。
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臺大醫院總院暨新竹臺大分院病歷委外倉儲管理(含配送)作業 / 案號UH14010A 】,逕寄「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台大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