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8379@ntu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
(四)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五)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人工領標:至台大醫院收發室購領,標單工本費NTD300/份.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購領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工本費NTD150元/份。
二、開標方式: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後,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後,始進行價格程序。若開標當日無法完成規格審查,將於資格、規格均審查完畢後另行通知會議時間及地點,進行價格程序。
三、收受報價單方式及地點:投送至台大醫院收發室(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逾時將視為不合格標。
四、規格:詳電子領標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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