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150600 招標中 (剩 8 天)

115-116年床墊式保溫毯開口合約招標案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公告日:115/09/22 截止日:115/09/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496,000

押標金
$ 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機關代碼 3.9.2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莉貞
聯絡電話 (02)23562047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李莉貞
聯絡電話 (02)23562047
傳真號碼 (02)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lilijhen@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詳總務室採購案-投標文件送達地點路線圖)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30 17: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詳總務室採購案-投標文件送達地點路線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指定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 (二)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頁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三)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執照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頁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須依「床墊型熱空氣保溫系統溫毯附儀器單價合約採購招標規格書」規定送樣測試,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送逹至本院使用單位進行測試,測試時間為14個日曆天,俾本院使用單位測試(本案辦理招標作業期間,若開標後因故廢標,投標廠商提供之樣品經本院測試合格者,得免依前揭規定再送本院測試),將於資格、規格均審查完畢後,另行通知會議時間及地點,進行價格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莉貞
聯絡電話
(02)23562047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李莉貞
聯絡電話
(02)23562047
傳真號碼
(02)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lilijhen@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詳總務室採購案-投標文件送達地點路線圖)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30 17: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詳總務室採購案-投標文件送達地點路線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指定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 (二)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頁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三)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執照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依衛生福利部公告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者,廠商應檢附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查詢頁面書面資料【已註銷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須依「床墊型熱空氣保溫系統溫毯附儀器單價合約採購招標規格書」規定送樣測試,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送逹至本院使用單位進行測試,測試時間為14個日曆天,俾本院使用單位測試(本案辦理招標作業期間,若開標後因故廢標,投標廠商提供之樣品經本院測試合格者,得免依前揭規定再送本院測試),將於資格、規格均審查完畢後,另行通知會議時間及地點,進行價格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