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8379@ntu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情形若達本院續約評核標準,得後續擴充1年,續約條件為評核分數達75分以上,後續擴充金額4,775,81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無法履約之風險,有收取保證金之必要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無法履約之風險,有收取保證金之必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人工領標:至台大醫院收發室購領,標單工本費NTD200/份.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購領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標單工本費NTD100/份。
二、開標方式: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後規格文件由申購使用單位審核,資格由承辦單位審核,兩者均審核合格後始予進行價格程序,若開標當日無法完成規格審查,將於資格、規格均審查完畢後另行通知會議時間及地點,進行價格程序。
三、收受報價單方式及地點:投送至台大醫院收發室(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逾時則視為不合格標。
四、規格:詳電子領標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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