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12767@ntuh.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履約情形良好且經本院同意後得後續擴充3個月,總計擴充金額預估新台幣972,000元(第一區擴充金額預估新台幣486,000元、第二區擴充金額預估新台幣486,000元),屆時得由本院發文通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或經議價程序後續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
押標金額度
第一區194,400元;第二區194,4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06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共計2年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清除機構: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若非自營者請併提供配合廠商(清除商)之配合承諾書。
四、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人工領標:至台大醫院收發室購領,標單工本費NTD200/份.
2.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購領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標工本費NTD100/份。
二、開標方式: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開標後規格文件由申購使用單位審核,資格由承辦單位審核,兩者均審核合格後始予進行價格程序,若開標當日無法完成規格審查,將於資格、規格均審查完畢後另行通知會議時間及地點,進行價格程序。
三、收受報價單方式及地點:投送至台大醫院收發室(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逾時以棄權論。
四、規格:詳電子領標公告。
五、截止收件日延長至106/6/1 PM5:00,開標日延長至106/6/2 AM10:00。
六、生物醫療事業廢棄物滅菌處理資源化再利用作業規範/參、清除(運)內容/附表內容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第一區:生物醫療事業廢棄物滅菌處理資源化再利用作業,單價合約
品項名稱_2
第二區:生物醫療事業廢棄物滅菌處理資源化再利用作業,單價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