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30511@ntu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履約情形良好且經本院同意後得後續擴充3年,總計擴充金額預估新台幣11,977,71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本院指定日起2年(保留後續擴充3年權利)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
(四)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註:1.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者,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3.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其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須知
七十九、全份招標文件包括以下各文件,並於決標後均為合約之一部分。
(一)台大醫院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二)台大醫院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三)投標標價清單。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財物採購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六)規格說明(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醫療合作廠商保密及智慧財產權歸屬規範)。
(七)臺大醫院醫療儀器電性安全驗收及用電政策要求。
(八)用電設備管理要點。
(九)臺大醫院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含附件)。(決標後,由得標廠商另洽履約管理單位(業管單位)簽署相關文件,並依規定遵行)。
(十)非屬院內財產之醫療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十一)投標廠商授權書。
八十、投標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及押標金或其現金繳納收據,密封後投標。外封套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投標文件:(投標時請詳細檢查,未備齊規定文件視為資格不合格)。
(一)投標標價清單。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財物採購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四)資格文件如本須知第六十六條。
(五)投標規格書請敘明並提供各項投標產品之廠牌、規格、型號、產地、單價及總價,如有型錄者請一併檢附(建議均以A4雙面影印),並對照本案採購規格書所列各項次規格,標示於廠商投標規格文件上(及型錄)。
(六)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
(七)押標金或其收據。(以現金繳納者,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洽本院總務室出納組繳交;以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置之「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繳納方式者請列印「線上繳納押標金明細」作為收據,並請將前述收據裝入標封內,或由本院自行查核;以其他方式繳納者,應附於標封內寄(送)達本院)。
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將所有投標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時將視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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