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1800999 已決標公告

心臟三度空間快速定位儀1台及專屬耗材(導管)單價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莫科醫療器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0
原始預算
$ 13,600,000
底價金額
$ 12,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機關代碼 3.9.20.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雅朋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54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劉雅朋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54
傳真號碼 (02)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115356@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8/1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採購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3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定位儀通知次日起90日內,耗材通知日次日起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標明健保碼)。 (四)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貳佰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 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PA1800999心臟三度空間快速定位儀1台及專屬耗材(導管)單價合約招標案」,逕寄「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台大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購買標單時間:本院收發室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其他 一、本案投標文件可採電子領標,但尚不接受電子投標,以人工方式開標,廠商採用電子領標者,請投標時再繳交「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自備之投標封內,並請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親自或寄(送)達本院。 二、如有疑問請來院親洽或電洽承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雅朋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54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劉雅朋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54
傳真號碼
(02)23412639
電子郵件信箱
115356@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8/1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總務室採購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3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定位儀通知次日起90日內,耗材通知日次日起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標明健保碼)。 (四)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貳佰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 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PA1800999心臟三度空間快速定位儀1台及專屬耗材(導管)單價合約招標案」,逕寄「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1樓台大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購買標單時間:本院收發室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休息。
其他
一、本案投標文件可採電子領標,但尚不接受電子投標,以人工方式開標,廠商採用電子領標者,請投標時再繳交「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自備之投標封內,並請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親自或寄(送)達本院。 二、如有疑問請來院親洽或電洽承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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