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4198@ntu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北棟2樓總務室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 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備註:詳細規定依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
購買文件之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每份售價新台幣貳佰元整;如以郵購方式購買者,請加附回件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新台幣二百元(多退少補),並註明郵購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PA1701001腹腔鏡影像系統1套招標案」,逕寄「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1樓台大醫院收發室收」,本院收到郵購函件後,最遲應於接到郵購之次日(若為例假日則順延),即將標單文件寄送郵購人,郵購標單者,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如因時間或郵資不足或郵寄錯誤或其他未按規定辦理而導致延誤者,廠商自行負責。
一、本案投標文件可採電子領標,但尚不接受電子投標,以人工方式開標,廠商採用電子領標者,請投標時再繳交「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自備之投標封內,並請於截標前將投標文件親自或寄(送)達本院。
二、如有疑問請來院親洽或電洽承辦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