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07434@ntu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總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
臺大醫院西址第七講堂(臺北市中正區常德街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依政府採購法及藥事法相關規定):
(一)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投標品項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代之。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做為此項證明之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四)投標品項之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藥品許可證影本。
1.專案進口藥品者免附,但須檢附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書函。
2.非為取得許可證或書函之廠商,尚應檢附其授權文件(授權有效期間應涵蓋履約期限)。
3.台製藥品者需另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及PIC/S GMP合格證明。
(五) 有健保給付項目者之健保碼及核價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限制廠商資格之理由及必要性】:本案各項藥品屬侵入性藥品,為顧及病患生命安全及確保醫療品質,需經本院藥事委員會通過。本案投標廠商投標之品項需符合下列程序:
基於維護健康及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投標廠商欲投標之品項,須完成本院新藥進用申請作業相關規定,並經本院藥事委員會審查通過。資格標審核符合資格者,始得獲邀參加後續規格、價格標之投標。
【規格說明】:詳招標文件或本院總務室佈告欄。
【規格、價格標之投標截止期限】:民國111年01月12日下午17時00分止。
【規格、價格標之開標時間及地點】:民國111年01月13日上午10時30分整於臺大醫院西址第七講堂(台北市常德街1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