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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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約期限3年,履約期滿,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續約最多1次(3年),預算金額:新台幣5,147,811元為限,約滿機關得視其廠商工作績效評核表現(履約評核表結果平均分數為85分以上),洽廠商依原契約相同條件或經議價程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B3F工務室公開閱覽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約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一樓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需曾經維護保養生物安全第二等級以上實驗室含生物安全操作櫃、高溫高壓蒸氣滅菌鍋等相關業務結案實績(2)派赴本院負責執行例行性維護作業及緊急意外事件處理之工程師,須具備相關生物實驗室認證單位之教育訓練證明 (例如: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衛生署】或相關單位所開設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以上實驗室工程維護人員訓練、TAF「實驗室認證標準ISO/IEC 17025訓練」、TAF「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訓練」、TAF「測試實驗室負責人訓練」、TETCA「生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丙級或以上冷凍空調專業廠商(須檢附冷凍空調業證書)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以上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惟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此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