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後續擴充1次,每次2年。
(二)機關得視履約結果(評分項目詳履約評核表,評分80分以上為合格)決定是否執行後續擴充,如執行後續擴充程序,則依原契約相同條件及價金或經議價程序後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東址院區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地下三樓工務室公開閱覽室
押標金額度
第一區(東址):新臺幣249,000元整; 第二區(西址、兒醫):新臺幣249,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大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指定履約起算日起至二年或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上限時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條件: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或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室內裝修業請檢附室內裝修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採分區複數決標,二年各區預算金額分別如下:
1.第一區(東址):預算金額4,980,675元,後續擴充金額4,980,675元。
2.第二區(西址、兒醫):預算金額4,980,675元,後續擴充金額4,980,675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1年度土木裝修類單價修繕開口契約-第二區(西址、兒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