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N1907671 已決標公告

109-111年供應室、手術室滅菌鍋清洗機等設備維護保養單價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永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00,000
原始預算
$ 15,420,604
底價金額
$ 14,600,000
決標折數
88.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機關代碼 3.9.2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欣暾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1317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李欣暾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1317
傳真號碼 (02)23224208
電子郵件信箱 hsintun@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次,每次3年,新臺幣15,420,604元。機關得視履約結果(評分項目詳履約評分表,評分80分以上為合格)決定是否執行後續擴充,如執行後續擴充程序,則依原契約相同條件或經議價程序後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4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繳清稅款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廠商具有維修、維護能力之證明。維修人員經Steris(Amsco)公司、3M公司或Getinge公司專業訓練之證明,或承諾於得標後合約執行前取得該專業訓練證明。廠商未於合約執行前取得該專業訓練證明者,每日罰款新台幣3000元,逾30日者依契約第16條1項7款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領標:電子領標,本案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領標網址:請至 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標案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欣暾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1317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李欣暾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1317
傳真號碼
(02)23224208
電子郵件信箱
hsintun@ntu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次,每次3年,新臺幣15,420,604元。機關得視履約結果(評分項目詳履約評分表,評分80分以上為合格)決定是否執行後續擴充,如執行後續擴充程序,則依原契約相同條件或經議價程序後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4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繳清稅款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廠商具有維修、維護能力之證明。維修人員經Steris(Amsco)公司、3M公司或Getinge公司專業訓練之證明,或承諾於得標後合約執行前取得該專業訓練證明。廠商未於合約執行前取得該專業訓練證明者,每日罰款新台幣3000元,逾30日者依契約第16條1項7款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領標:電子領標,本案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領標網址:請至 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標案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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