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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1,474,286元,總計採購金額6,378,85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東址B3工務室公開閱覽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冷凍空調技師依技師法第6條規定,單獨設立技師事務所、與其他技師組織聯合技師事務所、受聘於技術顧問機構或組織技術顧問機構或受聘於前述以外依法令規定必需聘用該科技師之營利事業或機構,均為技師執行業務方式,上開具備冷凍空調技師之廠商均得參與投標。
(2)冷凍空調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
(3)冷凍空調技師證書技師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如屬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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