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15302@ntu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5,693,08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2)郵購。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10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33號5F517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其投標廠商組成應同時符合以下4種行業之規定,或單一廠商具備4種行業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不論投標組成為何,均以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廠商為代表廠商。
1.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4種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2.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自來水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等共同4種行業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如共同投標廠商係以綜合營造業為共同投標成員者,綜合營造業承攬金額高於9,000萬者,須具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綜合營造業承攬金額未高於9,000萬者,須具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資格,該綜合營造業之承攬之金額計算方式:以共同投標協議書中該綜合營造業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乘上廠商投標標價計算。
共同投標協議書中「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未載明者,為不合格標。
詳細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
1.面購: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機關收發室(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七號一樓)以現金不具名購領,每人限購一份。(購買光碟片者請自行列印招標文件,廠商不得重製、轉載或篡改,否則一經發現將視為資格不符)
2.郵購:請將郵政匯票(招標文件工本費1000元,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限時掛號回件郵票200元(多退少補)及大型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裝封於領標期限前(以投信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七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東址院區收發室收』(封面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購領之標的名稱及案號),否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機關概不負責。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3.電子領標:本法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領標網址:請至 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標案文件。
二、本案招標因工期修改視為重大修正第1次招標,其餘修正詳修正對照表所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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