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17091006 已決標公告

西址九西牙科研究大樓及新檢驗大樓屋頂防水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南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26,360
原始預算
$ 9,896,005
底價金額
$ 9,400,000
決標折數
80.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機關代碼 3.9.20.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靜雯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85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徐靜雯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85
傳真號碼 (02)23224208
電子郵件信箱 vm3437@ntu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發室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8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通知指定履約起算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6.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請填妥蓋章,裝入「證件封」。 8.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廠商應自本院通知指定履約起算日起90日曆天(除農曆過年期間107/2/15除夕至2/20初五期間,共6日不計工期外,其他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內完工。 2.面購: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機關收發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一樓)以現金不具名購領,每人限購一份。(購買光碟片者請自行列印招標文件,廠商不得重製、轉載或篡改,否則一經發現將視為資格不符) 3.郵購:請將郵政匯票(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限時掛號回件郵票100元(多退少補)及大型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裝封於領標期限前(以投信郵戳為憑),寄至「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臺大醫院收發室收』(封面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購領之標的名稱及案號),否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靜雯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85
機關代碼
3.9.20.1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徐靜雯
聯絡電話
(02)23123456#62085
傳真號碼
(02)23224208
電子郵件信箱
vm3437@ntu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發室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8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9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通知指定履約起算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6.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請填妥蓋章,裝入「證件封」。 8.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廠商應自本院通知指定履約起算日起90日曆天(除農曆過年期間107/2/15除夕至2/20初五期間,共6日不計工期外,其他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內完工。 2.面購: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機關收發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一樓)以現金不具名購領,每人限購一份。(購買光碟片者請自行列印招標文件,廠商不得重製、轉載或篡改,否則一經發現將視為資格不符) 3.郵購:請將郵政匯票(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限時掛號回件郵票100元(多退少補)及大型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裝封於領標期限前(以投信郵戳為憑),寄至「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臺大醫院收發室收』(封面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購領之標的名稱及案號),否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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