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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uting@ntu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工務室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臺大醫院東址2樓第四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建築師資格,其基本資格具下列其中一種:
1.我國廠商單獨或共同投標、2.外國廠商單獨投標(自然人)、3.外國廠商單獨投標(法人或機構)、4.外國廠商(自然人)與我國廠商共同投標、5.外國廠商(法人或機構)與我國廠商共同投標。詳細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總工程建造經費包含直接工程費、間接工程費、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費、工程準備金、工程管理費、代辦費(基地測量費、地質鑽探費、水位觀測井遷移費及交通影響評估費用)及公共藝術品設置費等相關費用。
2.於106年11月24日、106年11月27日及106年11月29日接獲廠商傳真之招標文件釋疑提出表,就前揭疑義內容說明如廠商所提疑義釋疑表,並調整契約書、投標及評選須知附件文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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