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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親自領標者洽本院一樓收發室,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8年3月9日至111年3月8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本案標的之衛生福利部之藥品許可證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及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製造商:製造需通過PIC/S GMP認證,並取得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書,檢附證書影本。
(二)製造商: 製造商工廠之液氧純度分析報告(液氧純度不得小於99%),及該工廠之工廠登記證,檢附證書影本,得標後履約期間每次交貨時均應檢附液氧純度分析報告。
(三)供應商:供應商需具「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西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資格,檢附證書影本。
(四)供應商:本身非製造商時,應檢附製造商授權書及製造商應具備之資料影本。
(五)應檢附「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影本。
本案招標公告若有疑慮(採購)聯絡人:彭宜慧小姐 電話:03-5943248分機3205;規格聯絡人:工務組黃楷翔先生電話:03-5943248分機220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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