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M080040 已決標公告

牙科部假牙義齒鑄造一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企齒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90,000
原始預算
$ 5,190,000
底價金額
$ 5,1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代碼 3.9.20.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女清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01
機關代碼 3.9.20.1.4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人 廖女清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01
傳真號碼 (03)5437288
電子郵件信箱 ncliao@h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1 08: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預算金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本院通知日起至109年10月3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商販賣藥商許可證影本(投標品項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各項衛材如屬於侵入性耗材,為顧及病患生命安全及確保醫療品質,需經臺大醫院試用合格並經臺大醫院財物及勞務採購委員會通過,投標時需提供臺大醫院試用合格證明供審查(可用台大體系近期之銷售發票代之)。 2、如屬非侵入性耗材者,需於投標時提供本院試用合格證明;如已為目前本院使用之衛材品項,須檢附最近一期本院發票影本佐證。 3、已列為健保給付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附目錄並標明健保碼。 4、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若規格或功能欄表列詳如中文仿單核定本者,須檢附核定中文仿單,並依品項順序標示清楚。 註: 1.非為取得該品項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廠商,投標時除檢附該品項之許可證明外,尚應檢附取得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之代理或授權文件。 2.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 4.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女清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01
機關代碼
3.9.20.1.4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人
廖女清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01
傳真號碼
(03)5437288
電子郵件信箱
ncliao@h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1 08: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預算金額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本院通知日起至109年10月3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商販賣藥商許可證影本(投標品項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各項衛材如屬於侵入性耗材,為顧及病患生命安全及確保醫療品質,需經臺大醫院試用合格並經臺大醫院財物及勞務採購委員會通過,投標時需提供臺大醫院試用合格證明供審查(可用台大體系近期之銷售發票代之)。 2、如屬非侵入性耗材者,需於投標時提供本院試用合格證明;如已為目前本院使用之衛材品項,須檢附最近一期本院發票影本佐證。 3、已列為健保給付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附目錄並標明健保碼。 4、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若規格或功能欄表列詳如中文仿單核定本者,須檢附核定中文仿單,並依品項順序標示清楚。 註: 1.非為取得該品項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廠商,投標時除檢附該品項之許可證明外,尚應檢附取得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之代理或授權文件。 2.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本院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可免附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 4.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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