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N1908143 已決標公告

警衛室設備修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宏室內裝修工程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8,000
原始預算
$ 367,107
底價金額
$ 349,000
決標折數
99.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代碼 3.9.20.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2 - 非結構性陶瓷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瑜珊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85
機關代碼 3.9.20.1.4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人 張瑜珊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85
傳真號碼 (03)5318913
電子郵件信箱 yusan@h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07 17:00
開標時間 108/10/08 10:00
開標地點 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工務室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及工務室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為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登記證及當年度裝修業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5.法令規定切結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本院上班時間請至工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大信封(請自行估計所寄文件費用如數額不足不予受理,寄至本院工務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工本費伍佰元整。請採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其他 1.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工務室張瑜珊小姐 電話:03-5326151#6685 傳真:03-5326151#6667,規格聯絡人:總務室陳星翰組長,電話03-5326151#6606,傳真:03-5329319。本案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決標當日即為簽約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0.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瑜珊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85
機關代碼
3.9.20.1.4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聯絡人
張瑜珊
聯絡電話
(03)5326151#6685
傳真號碼
(03)5318913
電子郵件信箱
yusan@hc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07 17:00
開標時間
108/10/08 10:00
開標地點
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工務室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及工務室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為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登記證及當年度裝修業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5.法令規定切結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本院上班時間請至工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大信封(請自行估計所寄文件費用如數額不足不予受理,寄至本院工務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工本費伍佰元整。請採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其他
1.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工務室張瑜珊小姐 電話:03-5326151#6685 傳真:03-5326151#6667,規格聯絡人:總務室陳星翰組長,電話03-5326151#6606,傳真:03-5329319。本案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決標當日即為簽約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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