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或動力中心三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列有得以承攬相關業務,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空調濾網相關公司、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相關、環境檢測服務業相關、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相關、五金批發相關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聲明書
4.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驗收、請款應提出之文件:
■保固證明。(保固一年)
■送貨簽收單。
■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完成之照片(需載明拍照日期)。
■袋進袋出除污絕對過濾箱之出廠證明。
■標價明細表對材料規定欄上之所有濾網均需有美國UL-900 CLASS 之認證。
■檢附相關產品出廠證明。
■應檢附HEPA濾材合格之原廠測試報告。
■出廠證明文件如為國外進口者,須檢附進口文件證明。
■符合規範之PAO測試報告。
2.決標後其單價明細表應依預算明細表上之相對比例調整為合理單價,且累計總額應為決標總額
3.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工務室龔小姐 電話:03-5326151#6698 傳真:03-5318913,規格聯絡人:機電組 林勝烽 技工,電話: 03-5326151#6666,傳真:03-531891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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