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工務室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經國路一段442巷25號收發室及工務室3樓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造業應另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鋼結構工業。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或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鋼結構工程技術士或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或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
4.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6.法令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本院上班時間請至工務室領取{2}郵購者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案名稱貼妥郵票之回郵大信封(請自行估計所寄文件費用如數額不足不予受理,寄至本院工務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時,本院不負責,工本費壹佰伍拾元整。請採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
其他
1.招標機關聯絡人(或單位):工務室張瑜珊小姐 電話:03-5326151#6685 傳真:03-5326151#6667,規格聯絡人:立樺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顧乃湘先生,電話:02-27492445,傳真:02-27492445。本案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決標當日即為簽約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