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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0543@bh.ntu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行政大樓二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應附證明文件: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履約期限: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完成本案工程範圍現場竣工且含完成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使用執照掛號程序)。
※本案需申請竣工查驗及使用執照,所需簽證費用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不另行支付所需之簽證費用。
※本工程領有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149號)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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