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40543@msbh.ntu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行政大樓二樓小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行政大樓二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者);應附證明文件: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2.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1.承攬工程手冊,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備註:由土木包工業者承攬時,其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得由土木包工業自行施作,超過50萬元以上時,該部分應另行以分包方式擇由符合資格之專業廠商施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為詳細價目表(空白標單)項次壹.二.6(原有屋頂及梯間屋頂防水隔熱層人工打除至結構體及清運(含泛水及壓磚)之備註欄H:50cm,應予刪除,改為打除至結構體,其餘招標文件內容不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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