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03200@ms1.ylh.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院斗六院區舊醫療大樓五樓總務及安全衛生室出納組繳交招標文件光碟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領取收據後至收發室索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工程採購資格如下(二擇一):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室內裝修工程業
※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投標時需同時檢附專任技師人員,以供機關開標時審查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申報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外國廠商得免具附)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投標,免繳驗,依法令免申請核發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5.押標金:新台幣45,000元。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
9.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現場者則免附)
※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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