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02416@ms1.yl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05月22日至110年05月2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資格: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DELTA ELECTRONICS INC.)不斷電系統產品經銷、維修或保養授權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證符合准設立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份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氣安裝業(E603010)、電器批發業(F113020)或電器零售業(F213010)其中之一。(3)廠商納稅證明:(3-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2)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4-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資格: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DELTA ELECTRONICS INC.)不斷電系統產品經銷、維修或保養授權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證符合准設立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份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氣安裝業(E603010)、電器批發業(F113020)或電器零售業(F213010)其中之一。[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日起廢止,不得作為證明文件用。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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