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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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表現良好,經雙方同意後,得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480,000元,擴充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至本館出納繳交後領取。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本館開標室(由貴陽街入口進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0號(由貴陽街入口進入)。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應附具之證明及投標審查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書及標價清單。
備註:餘詳投標須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8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8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開標當日因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致未能於原定時間開標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代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亦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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